为了进一步提高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选择富有挑战性及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根据《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现将2023年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2023级全日制在读教育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未获得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在读教育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创新基金面向博士研究生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面向硕士研究生设立创新项目。
博士生一般项目和硕士生创新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能按时完成项目。
3.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发生学术违纪情况及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或是能够解决
重要基础问题的选题,应是对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极具应用前景的重大教育科学、技术创新研究。
2.申请者所在学科基础雄厚、特色鲜明,学科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3.申请者的指导教师应在此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相关科研项目,有相关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发表,有相关的较高级别的科研奖励。
4.申请者在本研究方向有优良的前期工作基础,在本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10月20日中午12:00,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年级专业姓名-2023创新基金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sxjs@snnu.edu.cn,纸质版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教师发展研究院学工组办公室(教学一楼116室)。
2.专家组评审。10月21日-27日,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研究院。
3.审核立项。10月31日前,经研究院审核立项通过后,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公布正式立项名单 。
四、立项名额
1.2023年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创新基金拟资助博士研究生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40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5-10项。
五、相关要求
1.创新基金是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为加强研究生教师教育知识创新意识及能力的培养,强化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平台支撑高质量研究生的发展,作为完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孵化项目,请全院研究生认真对待,积极申报。
2.全体创新项目申报人应注意,项目组成员限3人以内,导师不列入项目组成员。另外,2022级教育博士研究生的项目选题应与学位论文选题高度一致。
3.请各位导师认真把关,指导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的初审、推荐工作,确保创新基金的申报质量。
联 系 人:小麦老师 029—85303934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阳成集团雁塔校区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邮政编码:710062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2023年9月20日